【駐馬店廣視融媒訊】( 記者 亦兵 蘇磊 )1月14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駐馬店市稅務局了解到,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從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本次個稅改革實現(xiàn)了分類所得稅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模式轉換,不僅提高了基本減除費用扣除標準,而且新設了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擴大了中低檔稅率級距,將大幅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
據(jù)介紹,此次改革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4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按年計稅,適用統(tǒng)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同時,將原工資薪金所得的每人每月35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調整為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5000元(每人每年6萬元)。
據(jù)悉,此次改革圍繞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支出領域,在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的基礎上,增加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對勞動性所得,以現(xiàn)行工薪所得3%-45%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拉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相應縮小25%稅率級距,保持了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不變;對經營性所得,在維持現(xiàn)行5%~35%五級超額累進稅率的基礎上,擴大了各檔次稅率級距。
為了確保廣大市民能夠方便、快捷、準確地辦理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稅務機關提醒大家: 及時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個人所得稅APP)進行實名認證,了解最新政策和功能,方便使用操作;可以選擇由扣繳義務人根據(jù)您提供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如果當月來不及采集相關信息,可以在年度內以后月份補采信息后補充扣除;也可以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匯算清繳時,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辦理退稅。2019年1月1日前可以通過填寫電子模板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填報相關信息,用于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2019年1月1日起,大家還可以通過手機APP、電子稅務局填報信息。若信息有變化,請及時通過遠程辦稅端或告知扣繳義務人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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