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廈門5月4日電(記者顏之宏)在二手電商平臺上購買心儀的商品時,對方要求在平臺外下單購買,你是否會為了“順利交易”而聽從賣家的“建議”?近日,福建廈門警方公布了一起網(wǎng)絡虛假購物案例,為抱有僥幸心理的買家敲響了警鐘。
今年4月底,廈門市民王女士在瀏覽某平臺時看到有人出售相機。因正好中意該相機,王女士便“私聊”對方詢問。對方稱因雙方不在同一城市,交易需要通過某二手平臺進行交易。
在隨后的交談中,對方發(fā)來一個鏈接,由于該鏈接下的頁面與某知名二手交易平臺界面極其相似,王女士就在界面上“下單”了。在支付階段,第三方支付工具提示王女士正在給某直播軟件充值,這讓王女士起了疑心。對方表示,因為是“脫離原平臺進行交易”,因此必須通過直播充值的方式才行。盡管有所疑慮,王女士還是充值了4500元。
在王女士轉賬后,對方又稱王女士與其他人“重復下單”了,因此要重新發(fā)起交易。王女士旋即要求對方先退還此前充值的4500元。“您添加一下我們的‘退款客服’QQ號,由他為您辦理‘退款’。”在對方層層引導下,王女士在對方“財務人員”的指導下下載了一款會議軟件,之后“財務人員”以“退款過程需要記錄”為由要求王女士加入會議室并打開了屏幕共享功能。
在此之后,對方以“核驗賬戶安全”為由又讓王女士向自己的銀行卡里轉賬30000元。轉賬完成后,一條銀行發(fā)來的短信驗證碼通知在屏幕中彈窗。不一會兒,王女士的銀行賬號被轉出30000元。直到這時,王女士才意識到自己被騙并報警。
廈門警方表示,王女士遭遇的是典型的網(wǎng)絡虛假購物詐騙,不法分子一般會誘導用戶離開官方平臺并進入偽造的“虛假平臺”,并以“充值”“退款”等為由誘使買家不斷進行轉賬,最終造成受害者財產(chǎn)損失。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為了更容易實施詐騙,一般會要求買家脫離原官方平臺的擔保交易,其間會以“不在同一城市”“其他平臺有優(yōu)惠”等說辭進行誘導,群眾對此不應輕信。在進行網(wǎng)絡交易時,要記住“兩不要”——不要在交易信息發(fā)布的官方平臺外進行交易、不要在收到貨品前確認收貨。
免責聲明: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廣視網(wǎng)、駐馬店融媒、駐馬店網(wǎng)絡問政、掌上駐馬店、駐馬店頭條、駐馬店廣播電視臺)”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凡是本網(wǎng)原創(chuàng)的作品,拒絕任何不保留版權的轉載,如需轉載請標注來源并添加本文鏈接:http://zhspmw.cn/business/show-253-321447-0.html,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