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廣視網訊:(通訊員 張振宇)近日,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隊采取緝查布控系統(tǒng)定點檢查、深入學校周邊道路進行安全排查和流動小分隊全天候道路巡查等方式,集中查處了一批非法校車運送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為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保駕護航。
這些被查處的黑校車分別是:西平縣焦莊鄉(xiāng)毛寨村幼兒園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駕駛人韓某無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責任幼兒園和駕駛人分別被處以1萬元、1200元的處罰。
西平縣重渠鄉(xiāng)李莊幼兒園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駕駛人朱某無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責任幼兒園和駕駛人分別被處以1萬元、1200元的處罰。
驛城區(qū)駕駛人劉某禮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在確平路224省道45公里違法運送學生時被巡邏民警查獲,受到1萬元的處罰;驛城區(qū)居民程某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豫QM7802小型汽車)提供校車服務,在107關王廟鄉(xiāng)十字街路口被轄區(qū)交巡警查獲,受到1萬元的處罰;驛城區(qū)居民程某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豫QC2135大型汽車)提供校車服務,在107國道與緯十路路口西200米被轄區(qū)交巡警查獲,受到1萬元的處罰;驛城區(qū)居民付某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豫QB5627大型汽車)提供校車服務,在關王廟村村通道路上被轄區(qū)交巡警查獲,受到1萬元的處罰;驛城區(qū)居民陸某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豫QC2916大型汽車)提供校車服務,在銅山大道北段被轄區(qū)交巡警查獲,幼兒園負責人孫某被依法處以1.5萬元罰款,駕駛人陸某被依法罰款3000元并降證處理。
校車安全無小事,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隊進一步加大校車安全的管理力度,從嚴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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