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現(xiàn)有大量“黃牌”小電電,“退役”后它們將何去何從成熱點話題(資料圖)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首席記者 孫科
“黃牌”小電電過渡期將至,日前,鄭州交警表示,已向鄭州市政府提交建議適當延長過渡期,盡快研究出臺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
適當延長過渡期,延長多久?“黃牌”電動自行車主,還有其他“止損”方式沒?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進行了打探。
“黃牌”小電電過渡期將至業(yè)內建議,再延長兩年過渡期
2018年10月12日,鄭州全面啟動電動自行車免費安裝防盜車牌工作,車牌分為正式防盜車牌和臨時通行防盜車牌兩種。其中,符合標準的已購使用電動自行車,統(tǒng)一安裝正式防盜車牌(綠底白字);不符合國家標準,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購買使用的電動自行車,統(tǒng)一安裝臨時通行防盜車牌(黃底黑字),也就是大家常說的“綠牌”和“黃牌”。
根據此前規(guī)定,鄭州對“黃牌”電動自行車實行三年的過渡期,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后“黃牌”車不能上路行駛。
今年3月初,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據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截至去年底,鄭州共有上牌電動自行車約320萬輛,“這里面‘黃牌’電動自行車約占2/3。”
面對約200萬輛即將到期的“黃牌”電動自行車,河南省電動車商會副會長袁自良曾對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表示,鄭州“黃牌”電動自行車數(shù)量龐大,很多車主剛買一兩年,置換無疑會增加其生活成本,建議適當延長過渡期,“電動車有一定壽命,不妨再延長兩年,讓更多‘黃牌’電動車自然淘汰。”
如今,已進入11月份,距離“黃牌”電動自行車到期的時間越來越近。日前,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表示,因電動車涉及廣大市民日常出行,結合鄭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實際,借鑒外地做法,他們已向市政府提交建議適當延長過渡期,盡快研究出臺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
鄭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下一步將組織指導企業(yè)做好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工作
適當延長過渡期,延長多久?何時對外發(fā)布?
對此,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人士表示,他們已經向上級部門發(fā)出了延長過渡期的建議,至于延長多久、具體有哪些內容等,現(xiàn)在還不方便透露。
除了延長過渡期,不少“黃牌”電動自行車主對小電電如何“止損”也很關注。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今年3月底,鄭州發(fā)布了《推進鄭州市區(qū)慢行交通系統(tǒng)建設工作方案(試行)》(簡稱《方案》)。
《方案》要求,要通過慢行出行方式多元化,企業(yè)參與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措施,逐步淘汰市區(qū)現(xiàn)存約200萬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方案》進行了職責分工,其中,鄭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負責組織指導電動自行車企業(yè)做好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相關工作。
11月15日,鄭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正在制定工作措施,下一步將按照市政府統(tǒng)一部署,積極組織指導電動自行車企業(yè)做好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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