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個APP就想借錢給你?
“明明只想領4張5元打車券,卻不小心借了10000元”“訂個酒店一不留神就被開通了小額個貸”“這年頭連修圖、視頻App都可以借錢”……近日,不少消費者向羊城晚報記者反映,在多款非金融類手機應用軟件中,當點擊領取優(yōu)惠券、免費視頻會員、選擇優(yōu)惠支付時,會被“誘導”或“誤點”進入借錢頁面,甚至還不小心背上了較高利息的貸款。有消費者感嘆,買根蔥、修個圖、領個券……都可能被貸款,為啥是個App都想借錢給你?
領打車券被“貸款”
去年9月初,來自河北的上班族陸小姐(化名)打開滴滴出行App,上方彈出了一個“您有4張5元打車券未領取”的消息窗口,以為是老顧客回饋活動的她,便一步一步按照領券的指示流程走:掃碼關注一個信用貸公眾號、點擊進入“滴水貸”小程序、注冊手機號、領取額度、同意協(xié)議、人臉識別、綁定銀行卡……
“我當時也沒太留意,感覺就是稀里糊涂一直點擊‘同意’和‘確定’,不知道怎么最后就收到短信通知,說有10000元的款項打進了銀行卡!”陸小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發(fā)出了質(zhì)疑,“我以為簡單注冊‘滴水貸’就可以領券,怎么就默認給我申請了借款額度,還直接多了一筆錢呢?可我壓根不需要借錢,離譜的是,最后也沒領到打車券。”
第二日,她聯(lián)系上滴滴客服,告知申請貸款非本人意愿,希望一次性提前結清“待還本金”。但客服表示,提前還款需要在還本金的基礎上,補上產(chǎn)生的利息和“罰金”。無奈之下,她決定在相關平臺上投訴,經(jīng)過多番協(xié)商才得以解決。“利息是按日計算的,每耽誤一天就往上滾動一點,最后免除罰息,還是被扣了162元利息。”
不僅是陸小姐,就在去年12月25日,網(wǎng)友“微微”(昵稱)在某社交平臺上發(fā)布的帖子“為了(三張)七塊錢優(yōu)惠券,我欠了滴滴四萬塊錢”同樣引發(fā)熱議,閱讀量超20萬,評論量超3600條。該網(wǎng)友闡述的經(jīng)歷與陸小姐很類似,被無門檻優(yōu)惠券(7元快車券3張)所吸引,一通操作后,短信提示到賬40000元。
其間,“微微”持續(xù)發(fā)帖稱:“我一直以為只是在開通額度,全程沒有想到會在某一步進行‘借款’,我沒有輸入任何的金額數(shù)字,唯一輸入的是支付密碼,當時確實腦子很迷糊。”“正因為前面進行了人臉核驗、綁銀行卡等各種操作,做都做了好麻煩,想趕快完成,所以后面都非???,沒看仔細。”
去年12月26日,“微微”更新了處理結果,其短信截圖顯示“您編號XXX的訂單已還款40026.64元”,即在歸還本金的基礎上還多補了26.64元(僅一天時間)。她在帖子補充感嘆說,“各種App無孔不入的誘導小貸也該有個管束”。
此外,來自江蘇的歐小姐(化名)向記者提到,近日,她在智行火車票上訂酒店,最后支付時App彈出了“拿去花”窗口,她并未太注意就點擊了該支付方式,后來發(fā)現(xiàn)被默認開通了分期信貸功能。
借錢服務成軟件“標配”?
貸款的引流真的無孔不入嗎?
記者選擇了十款常用非金融類App進行實測,涵蓋出行、修圖、拍照、網(wǎng)盤、外賣、旅游、社交、視頻等類型。
例如,打開滴滴出行一段時間后,會出現(xiàn)彈窗消息“您有10張15元快車券未領取”,誤觸后會自動跳轉(zhuǎn)到關注“滴滴信用貸”公眾號的頁面,該公眾號認證主體為重慶市西岸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由滴滴香港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
關注后,會提示“恭喜,獲得150元快車券包,戳小程序立即領取”,隨后進入滴滴旗下信貸服務平臺,并提醒勾選協(xié)議、領取額度。記者多次退出小程序重新進入頁面才提到領15元快車券,需要激活額度;領取剩下的135元快車券包,則需要借款成功。
在旅游訂票App攜程和智行火車票,記者均選購一張單程機票,最后支付頁面都提供了“拿去花”分期支付金融服務。特別的是,該選項被標注為“官方推薦”、使用優(yōu)惠“最高99元隨機立減”。選擇后,最底下會出現(xiàn)不顯眼的“相關協(xié)議”字眼,內(nèi)部包含《個人信息授權書》《個人借款額度合同》《拿去花-重慶攜程小貸借款合同》等。
愛奇藝等視頻App也有其獨特“套路”,即打著“免費領取X個月視頻VIP”“免費送VIP月卡”的福利旗號,為小芽貸、分期樂、海爾消金、拍拍貸等一系列信貸服務平臺引流,均要求用戶首次注冊、獲得額度并首次借款,才能享受該優(yōu)惠活動。此外,在美圖秀秀、美顏相機、美團外賣、哈啰、微博、百度網(wǎng)盤等各類App,“借錢”服務也成為了標配。
非金融類App為何熱衷于“借錢”給用戶?北京社科院研究員王鵬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一方面,App通過提供借貸服務,增加用戶軟件使用頻率和使用時長,從而提高用戶粘性和忠誠度;另一方面,可以帶來還款利息等額外收入,對拓展多元化的商業(yè)盈利模式和市場競爭力有積極作用。
利率緊貼法律紅線邊緣
值得注意的是,小額網(wǎng)貸往往以低息為噱頭。但根據(jù)上述平臺引流的貸款產(chǎn)品詳情,年化利率(單利)多為7.2%起,日利率最低0.02%起,即10000元借一天利息2元起;部分產(chǎn)品年利率更是達到10%以上。對比之下,銀行純信用消費貸年利率普遍定價在3%-4%的區(qū)間。
記者還留意到,部分產(chǎn)品詳情頁最中間寫著最低年利率,實際上藏著另一副“面孔”。比如,愛奇藝App引流的拍拍貸強調(diào)“年化利率4.8%起”,拉到最底下卻是一行很小的淺灰字體“本平臺綜合年化利率單利4.8%-24%”。分期樂的頁面展示同樣“煞費苦心”,底下注明的平臺綜合年化利率單利為8%-36%。
這也從多名消費者提供的利息數(shù)額中得到了印證。經(jīng)計算,他們不經(jīng)意開通的借貸服務實際年化利率為21.46%、21.49%或23.97%。對此,多家App客服在人工服務時都向記者解釋稱,最終利率定價是基于個人信用記錄、借貸表現(xiàn)等,由出資方綜合評定,以借款合同展示的為準。
這么高的利率是合法合規(guī)的嗎?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規(guī)定,“嚴格依法規(guī)制高利貸,有效降低實體經(jīng)濟的融資成本。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貸款人同時主張的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過高,顯著背離實際損失為由,請求對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調(diào)減的,應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實體經(jīng)濟的融資成本。”換言之,金融貸款受法律保護的上限為年利率24%。
“一般來說,知名流量平臺或者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旗下信貸產(chǎn)品是由具有合法放貸資質(zhì)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消金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直接提供,利率基本卡在24%紅線以內(nèi)。”一位不愿具名的消費金融業(yè)內(nèi)人士向記者透露,“過去的民間借貸有約定俗成的‘兩線三區(qū)’,即年化利率24%以內(nèi)受法律保護、24%-36%可以自愿協(xié)商,不受法律保護;36%以上屬于高利貸,債務人可以要求返還。不排除一些‘腰部’公司會通過加收手續(xù)費、服務費來投機取巧,最終折合貸款利率高于24%。”
專家提醒:注意隱私和信用風險
針對App“扎堆”網(wǎng)貸市場的情形,一家股份制商業(yè)銀行的客戶經(jīng)理表示,銀行貸款流程非常嚴格,不僅會一式兩份簽署客戶信息授權等文件,貸款額度審批有嚴格核定路徑,貸款使用條件有限制,還會向借款人告知相應權利和義務;對比來看,網(wǎng)絡貸款平臺步驟簡化、借款用途無限制,追求“隨借隨用”,只需一鍵勾選或者同意協(xié)議,就能快速授權多項個人(敏感)信息甚至開通貸款功能,很多重要的合同條款都被壓縮隱藏且不會強制彈出供用戶瀏覽。
他提醒道,部分消費者在個人信用報告上看到有網(wǎng)絡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審批”查詢記錄,但并沒有發(fā)生實際借貸行為,或許也與一鍵授權相關,建議不要隨手測量、激活、領取額度。
北京社科院研究員王鵬同樣提到,金融消費者在使用這類借貸服務時,要注意隱私泄露、高利率、無法按時還款或違約、過度借貸等風險,建議選擇信譽良好、利率合理的正規(guī)金融平臺,在申請借款前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和相關費用說明,確保自己清楚了解借款利率、還款方式、逾期費用等重要信息;同時,合理規(guī)劃借款用途和還款計劃,確保自己有能力按時還款并避免不必要的債務累積。
律師說法:平臺行為或損害知情權和隱私權
對于上述消費者及記者實測所反映出來的問題,羊城晚報記者采訪了廣東道怡律師事務所劉旭輝律師。她表示,“福利引流、一鍵勾選等行為存在損害消費者知情權的可能性,消費者在未充分理解協(xié)議內(nèi)容時如因誤觸開通了貸款服務,首先是客戶個人信息的流出問題;其次,如真的因消費者方面的重大誤解而與貸款公司達成了借款合同,很難關注到合同中較為重要的利息及違約條款,將導致消費者誤貸高息借款的權益受損后果。”
另外她提到,如存在從原App內(nèi)跳轉(zhuǎn)到其他貸款服務平臺后,需消費者向其他平臺授權個人信息的情況,由于App沒有充分告知而導致消費者無意中向其他平臺授權個人信息的結果,將導致對用戶隱私權的損害。以上,就更要求平臺切實履行好自身的提示和審查義務,否則極易產(chǎn)生法律風險。
對于消費者后續(xù)的“還款”訴求,劉旭輝認為,消費者在誤開通貸款后,可以及時要求平臺撤銷貸款申請,解除借款合同;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平臺退還因誤開通貸款而產(chǎn)生的利息和罰金。此外,消費者還可以向相關監(jiān)管部門投訴舉報,要求對涉嫌“誘導”借貸和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平臺進行調(diào)查。在必要時,消費者可以尋求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同時,消費者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在使用App時仔細閱讀相關協(xié)議,避免因疏忽導致自身權益受損。
(記者 黃穎琳)
免責聲明: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廣視網(wǎng)、駐馬店融媒、駐馬店網(wǎng)絡問政、掌上駐馬店、駐馬店頭條、駐馬店廣播電視臺)”的作品,均轉(zhuǎn)載自其它媒體,轉(zhuǎn)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nèi)容。凡是本網(wǎng)原創(chuàng)的作品,拒絕任何不保留版權的轉(zhuǎn)載,如需轉(zhuǎn)載請標注來源并添加本文鏈接:http://zhspmw.cn/business/show-253-309554-0.html,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